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
| 工业园区 |2011-10-06
盛乐经济园区是和林格尔县外引内联的重要基地和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1999年3月开工奠基以来,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能快就不要慢”的思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实现了超常规、跳跃式发展。 奋进中的盛乐经济园区蕴藏巨大的发展潜力,呈现出广阔的开发前景。抓住国家经济建设战略西移和国内外投产热点北上的机遇,我们将敞开园区大门,大开“绿灯”,以更为宽松优惠的政策,发展盛乐经济园区。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仁人士、海外友人关注这块热土。 和林县的目标是:把盛乐经济园区建成现代化经济园区,成为和林县经济发展的“龙头”,进而成为和林格尔县有经济支柱。 和林县的方针是:坚持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向有志于盛乐经济园区开发的各界人士提供最优惠的政策和最优良的服务,在各个领域全面合作共同开发,实现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新世纪的曙光初照,热情好客、质朴的和林格尔人民热忱欢迎海内外朋友来我县的对外开放的“窗口”(盛乐经济园区),投资兴业、大展宏图。
盛乐经济园区简介
盛乐经济园区位于内蒙古中部的“金三角”地带209国道36公里处,距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36公里,规划开发面积7.8平方公里,是一个以工业布局为主的综合型花园式的现代化经济园区。 盛乐大地历史悠久,曾是中国古都之一。历代王朝在此设县置郡、兴府建都。曾是北魏的国都,唐的都护府,辽的振武县,金的振武镇。 盛乐经济园区地势平坦、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园区内水、电、路、汽、热、通讯、绿化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以内蒙古蒙牛乳业股分有限公司为龙头的一批企业入区建设并投产。
服务优势
盛乐经济园区实行比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更为优惠的政策,执照与国际惯例接轨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机制和运作机制,对中外投资洽淡、立项、办理手续等工作一律实行“一座楼内办公、一支笔审批、一个桌上盖章”的“一条龙”办事服务程序。
优惠政策
一、凡进入盛乐经济园区的企业,其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1、高新技术企业。“三资”性质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其它性质的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前五年所得税给予全额返还,后五年返还60%。
2、三资企业。从该企业获利年度起,前三年所得税给予全额返还,后五年返还60%。
3、其它企业。从该企业投产之日起,前三年所得税给予全额返还,后三年返还60%。
二、增值税。 凡年度创该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100万元为基数,以后五年内每多创50万元,按中央留给地方部分的10%的比例递增返还企业,但返还比例最多不超过增值税留成地方部分的60%。
三、凡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鼓励发展的产业或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无偿划拨土地;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土地优惠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优惠。
四、对进入盛乐经济园区的企业所需的水、电、汽、暖等按要求保障供给,贴费采取灵活的办法,一事一议。
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
盛乐经济园区209国道穿区而过,北于110国道相接;区内外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南邻丰准铁路,北连京包铁路。距呼和浩特市飞机场仅为40公里。 公元四世纪末,拓跋圭称帝,建立北魏政权。北魏建国后最早的都城在盛乐。《魏书.帝纪.序记》记诘汾子力微(始祖)之“三十九年(公元258年)迁于定襄之盛 乐”。